English

泄密案遭判刑4個月 馬英九委任律師將上訴

2018年05月31日 13:51:00來源:台灣網

  台灣網5月31日訊 據臺灣“東森新聞雲”報道,前臺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遭控教唆泄密案,臺高等法院15日二審改認定馬英九犯下“公務員無故泄漏資料罪”,判處馬英九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新台幣,可上訴。馬英九辦公室31日指出,馬英九已于上午委任律師,針對泄密案高等法院判決諸多疏漏及違法之處,于法定期間內提起上訴。

  報道說,高院宣判之後,馬英九當時受訪十分不悅,他說這次的判決結果跟先前3個相關判決結果不一樣,所以其中有問題一定要厘清,他強調,這不只是為他個人權益,而是臺灣地區領導人職權行使不該受限制,“我一定要厘清、我一定會上訴!”

  記者提問,是否如馬辦所說,臺“監察委員”陳師孟從上任至今的言行造成了法界的寒蟬效應?馬英九表示是不是有關,社會自有公評;而被問到判決書說“顯然不足表率”,馬英九則爆氣回嗆,“這樣的案子,如果回家睡大覺才叫不足表率”。(台灣網 娟子)

[責任編輯:郭碧娟]

相關內容

京ICP備13026587號-3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關於我們|本網動態|轉載申請|聯繫我們|版權聲明|法律顧問|違法和不良資訊舉報電話:86-10-53610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