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執行不能在憤怒下倉促決定?她批邱太三縱容惡行
臺當局法務部門負責人邱太三(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台灣網6月28日訊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臺灣從5月2日至6月1日一個月內發生14起命案,其中三起是慘絕人寰的分屍案,但法務部門卻遲遲不對已定讞的死刑犯執行死刑,法務部門負責人邱太三表示,死刑執行不能在憤怒之下做倉促決定,社會治安的好與壞應該從整體面考量,而不是用個案去觀察。臺北市議員參選人遊淑慧在臉譜網表示,“依法執行死刑,跟憤怒不憤怒有毛關係?我是人,我主張依法執行死刑”。
遊淑慧說,縱容惡行本身就是一種惡行!不要再扯人權,法律就是為了保護人權而存在,現在執政者隨自己的心意任意曲解、不執行或創造法律,才成為對人權最大的迫害者!她敬告邱三太“不依法懲惡除姦,等於縱容惡行,而縱容惡行的您,也是一惡!”
遊淑慧認為,人權可以討論,“修法”是未來式,目前只要死刑存在一天,官員就只能依法行政。過半數的民進黨“立委”都還不敢“修法”,不就是因為知道臺灣社會多數者還是支援死刑的存在。她強調,法律沒有廢死、社會共識也還沒支援廢死、法官也判決了死刑,那麼死刑就沒有不執行的空間。“為民喉舌、為民申冤”,政治人物要做的是“為民”,沒有資格用自己的“人權觀”去強壓在人民、法律之上!
她問邱太三,若重大犯罪持續、人民憤怒持續,按照您的理論,難道永遠就不能執行死刑了嗎?人民的憤怒來自於安全、安定的喪失,來自於冷漠、自私官員的存在;若民進黨繼續傲慢,人民會在憤怒下做決定!(台灣網 盧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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