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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男外遇12年 小三變成親家母 正宮還能告通姦?

2018年11月21日 08:42:00來源:台灣網

  台灣網11月21日訊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老公外遇、兒子還娶了小三的女兒,正宮與小三竟然變成“親家母”!比連續劇還誇張的情節在臺灣地區真實上演。

  報道說,彭男跟妻子結婚多年,卻離家出走與小三同居並開店,彭男兩兒子前去學習,分別跟父親小三前段婚姻所生兩女兒發生感情而結婚。

  彭妻、小三變“親家母”,小三還升格成“岳母”,倫常混亂讓彭男提出離婚訴訟,但地院認為婚姻破裂彭男責任明顯較重,判他敗訴。

  至於彭妻是否能告老公與小三通姦?法律界人士評析說,通姦罪是告訴乃論之罪,自配偶知道通姦時起六個月內可以提告,但本件彭男和小三的同居長達十二年,通姦行為亦已多年,而彭妻一直都是知情的,故早已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六個月告訴期間,依法彭妻不能提出告訴。即使在告訴期內,如彭妻曾表示宥恕(指原諒)通姦行為,也不能提告,但若原諒後重提反對立場,之後發現丈夫與小三再有通姦,乃可在發現後六個月內提出通姦罪告訴。

  法界人士說,本件妻子若不告刑事通姦,仍可從民事求償著手,依侵權行為以小三侵犯妻子的人格權、婚姻權等理由,向丈夫和小三索賠。(台灣網 娟子)

[責任編輯: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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