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網移動版

    台灣網移動版

發改委:臺資企業可同等參與大陸迴圈經濟項目 共用機遇

2019-12-11 10:44:00
來源:台灣網
字號

  台灣網12月11日北京訊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今天上午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國臺辦發言人朱鳳蓮主持本次新聞發佈會。

  11月4日,國務院臺辦、國家發展和改革委經商中央組織部等20個部門,出臺了《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26條措施”)。“26條措施”發佈之後,受到了廣大臺胞臺企的熱烈歡迎和肯定,為了讓大家更能詳細地了解“26條措施”的具體情況,本次發佈會特別邀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外資司鄭持平副司長,科學技術部港澳臺辦公室徐捷副主任,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標準創新司李玉冰副司長,以及國務院臺辦經濟局陳斌華副局長,詳細介紹“26條措施”當中涉及到為臺灣企業提供同等待遇的13條措施。

  海峽衛視記者:“26條措施”第3條提出臺資企業可同等參與大陸城市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園林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城鎮污泥無害化處置與資源化利用、再生資源和大宗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等迴圈經濟項目,請介紹相關情況。謝謝。

  鄭持平:隨著大陸城市化、工業化的發展,建築垃圾、城鎮污泥、再生資源、工業固廢等廢棄物的量很大。為了貫徹落實生態文明建設總要求、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大陸先後出臺實施了一系列促進垃圾廢棄物綜合利用等迴圈經濟發展政策措施,推動各地區、各部門不同層面開展迴圈經濟實踐,探索建立一批迴圈經濟示範試點,培育了行業發展骨幹企業,形成了較大的迴圈經濟產業市場。

  我們歡迎技術工藝先進、行業經驗豐富的臺資企業積極參與大陸迴圈經濟項目,共用行業發展機遇。(台灣網 賈若瀾)

[責任編輯:賈若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