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男子刺死警察竟被判無罪 臺網友怒吼:警察的命不是命?
去年7月3日晚間,臺鐵“自強號”152車次列車行駛至嘉義車站,疑因乘客與票務員發生補票糾紛,鄭姓男乘客情緒激動,在車廂內大吼大叫,竟持刀刺傷獲報來處理的鐵路警察李承翰的右腹部,造成李承翰傷重不幸殉職。(圖片取自臺媒)
台灣網4月30日訊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臺灣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在執勤時,被逃票的鄭姓嫌犯持刀刺死,嘉義地方法院今天(30日)一審宣判,判處鄭姓兇嫌無罪,諭令50萬(新台幣,下同)交保。此消息傳出後,引發大批網友不滿,怒轟“警察的命不是命嗎?”
據報道,去年7月3日晚上,鐵路警察李承翰在臺鐵列車上處理鄭嫌補票問題時,遭鄭嫌持刀刺死。3月26日嘉義地方法院一審結辯,因鄭嫌被鑒定為思覺失調症(早期不正常精神狀態)患者,檢察官主張鄭嫌仍有辨識控制能力,建請法官判無期徒刑。今一審宣判,判處鄭姓兇嫌無罪,諭令50萬交保。
據報道,李承翰的父母對此難以接受,臉色鐵青,不發一語,後來李父才說“太離譜”。
此消息被轉到PTT(島內知名網路論壇),引爆網友怒火,痛批“精神病真他X的無敵了”“我去你X的,死一個警察完全無罪”“法官,拜託,這種不要放他出來害人好嗎?”“真的對臺灣的法治很失望”“警察無辜枉死,居然判無罪?這到底什麼法官啊?”“這樣的判決是要鼓勵大家去精神科就醫嗎?根本毫無正義可言。”(台灣網 李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