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臺辦:臺胞對是否接種新冠疫苗有選擇權
台灣網1月13日北京訊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今天上午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國臺辦發言人朱鳳蓮主持本次新聞發佈會。
深圳衛視記者:關於大陸臺胞接種新冠疫苗。臺陸委會聲稱大陸批准上市的新冠疫苗有效性與保護力等資訊尚未公開,在大陸的臺胞應該審慎考慮接種的必要性,您對此有何評論?另外,有臺商關心,接種疫苗後再返回大陸能否縮短隔離天數,請問這方面有何考慮?謝謝。
朱鳳蓮:我記得上次發佈會我們回答過這個問題,我在此再次強調,在疫苗研發生產的過程中,我們始終把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放在第一位。2020年12月,國家藥監局正式附條件批准中國國藥集團中國生物生產的新冠滅活疫苗上市申請。已有數據顯示,其保護效力達到世衛組織和國家藥監局相關標準要求。截至1月9日,已累計開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種900多萬劑次。疫苗接種完全在自願申請、知情同意的前提下進行,臺胞對是否接種疫苗有選擇權。
關於是否因接種疫苗而改變有關防疫政策措施,這是一個專業問題。世衛專家提醒,目前沒有證據表明已接種人群不再具有傳播病毒風險,接種過的人也需要採取同樣的防控措施。所以我想再次提醒大家,無論有沒有接種疫苗,大家都要做好個人防護措施,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風、保持安全距離等。(台灣網 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