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法院撤銷“太陽花”分子有罪判決 “藍委”怒轟混蛋判決
“太陽花分子”攻佔臺當局“行政院”。(圖片來源:臺灣“中時新聞網”)
台灣網1月18日訊 據臺灣“中時新聞網”報道,島內7年前發生“太陽花分子”攻佔臺當局“行政院”事件,“學運”頭目魏揚等7人遭起訴煽惑他人犯罪,“臺灣高等法院”認為,魏揚等人鼓動他人侵入“行政院”對抗警察,不受法律言論自由保障,判7人有期徒刑2至4個月不等。上訴後,“臺灣最高法院”今天將有罪判決撤銷發回更審。對此,國民黨“立委”李德維怒轟這是混蛋法官的判決,臺灣法治早被“太陽花”玩到一絲不挂,“民主,只剩民進黨作主”。
“太陽花”攻佔“行政院”案件,魏揚等7人二審依煽惑他人犯罪判被處2至4個月不等有期徒刑,臺“最高法院”今日(18日)撤銷判決,發回更審,合議庭認為,所謂“公民不服從”行為,是“言論自由的特殊表達形式”,攻佔“行政院”是因為“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即將或剛開始遭到破壞”,應該適用“緊急避難”,無罪或減刑。
對此,李德維在社交媒體發文質問何謂“公民不服從”?島內法律根本沒有什麼“公民不服從”。況且,不服從,是暴力攻佔“公署”嗎?緊急避難?國民黨團按照議事程式審議兩岸服貿協議,法律救濟程式也未窮盡,難是什麼?又緊急什麼?李德維更轟,真沒什麼好說的,這些自以為是的混蛋法官不依法論法的混蛋判決!也正是他之前感慨的,美國民主遭逢“特朗普之亂”,靠著法治自我修復;臺灣法治卻早就被“太陽花”玩到一絲不挂,“民主,只剩民進黨作主”。(台灣網 李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