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國安”考量?向華強父子申請“依親居留”遭臺當局駁回
向華強與太太陳嵐。(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台灣網2月25日訊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香港影視大亨向華強此前申請赴臺“依親居留”,臺當局“內政部移民署”今天(25日)表示,經會商相關單位審查後,決定不予許可居留。
臺灣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去年底證實,向華強提出“依親居留”申請,且正由主管機關作業中,將依規予以審核。臺“移民署”今天發佈新聞訊息稱,有關向華強父子日前申請在臺居留案,經會商相關單位審查,認為有“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22條所規定的不予許可情形,依規定不予許可居留。
據悉,向華強之妻陳嵐是臺灣人,兒子向佐娶臺灣女演員郭碧婷為妻,兩每人平均符合申請條件,即有直系血親或配偶在臺灣設有戶籍。臺媒報道稱,由於向華強曾公開支援大陸制定《香港國安法》,加上其妻陳嵐在香港“反修例”風波期間曾發表譴責香港青年的文章,其子向佐有是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委員,該組織隸屬共青團,此申請案備受外界關注。
向華強申請“依親居留”臺灣也引發島內綠營緊張,指控其係“大陸任務性移民”,向太陳嵐曾發文澄清。陳嵐在回復媒體相關詢問時也否認要以“依親移民”臺灣,她說,丈夫和兒子拿了依親居留簽注後可方便隨時出入臺灣,目前沒有所謂“移民”打算。
另據臺灣《聯合報》報道,針對向華強父子申請“依親居留”遭駁回,有臺官員表示,這非“內政部”單獨的決定,而是包含“國安”單位的綜合考量。(台灣網 李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