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經濟部門19日公佈第三階段開放陸資赴臺投資業別項目,經濟部門副負責人黃重球20日表示,由於法規生效後,後續行政程式還需作業時間,但3月底前一定可以生效。
據報道,臺經濟部門20日下午召開記者會,針對第三波開放陸資赴臺政策進一步說明,由黃重球主持。
臺經濟部門表示,臺灣行政機構已于3月19日核定經濟部門提報“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業別項目”修正案,新增開放陸資赴臺投資,包括製造業115項、服務業23項及公共建設23項,並修正部分已開放陸資投資製造業項目的限制條件。
臺經濟部門指出,當局開放陸資赴臺投資將近3年,已核準陸資赴臺投資案217件,投(增)資金額2.72億美元,已產生其正面且具體效果,其中包括為臺灣產業及金融市場注入資金;並透過兩岸企業合作與互補關係,帶動臺灣產品出口。
至於第三波開放陸資赴臺參股何時生效,黃重球表示,由於法規生效後,後續行政程式還需作業時間,但他樂觀估計,3月底前一定可以生效。
另外,下半年進行開放陸資赴臺檢討時,是否有機會從正面表列轉為負面表列,經濟部門官員未正面回應,僅說還需視服務業和公共建設開放程度,“至少要到70、80%以上”。
目前開放陸資赴臺參股部分,製造業開放幅度約97%,臺官員說,製造業現階段可採取負面表列,但還需考慮服務業、公共建設等,若有些採正面表列,其他採取負面表列,恐造成混淆。
官員透露,將來負面表列清單,會分為禁止和限制等2個部分,禁止指完全不開放,限制指需符合限制條件。
他以目前製造業開放幅度97%為例,若以負面表列方式呈現,真正沒有條件限制的部分僅佔74%,所以需列出來的部分佔26%,其中3%完全禁止,23%有條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