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 時政 | 本網快訊 | 兩岸 | 國際 | 港澳僑 | 熱點新聞 | 大陸縱覽 | 社會 | 財經 | 教育 | 軍事 | 科技 | 傳媒 | 奇聞趣事 | 新聞發佈會 | 新聞人物

王永慶過世留下鉅額遺產 遺產稅確定120億元

時間:2012-05-25 10:12  來源:東南網

  據臺灣媒體報道,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過世後,留下鉅額遺產,臺北市稅務局核定王家應繳納近120億元(新台幣,下同)的遺產稅,但王永慶大房王月蘭和九名子女,認為王月蘭可得遺產277億,和稅務局核定的242億多元有差距,遺產稅可再繳少一點,於是提出行政訴訟,24日被判決敗訴確定。

  被稱為“經營之神”的王永慶,2008年10月15日過世後,遺產稅額經過2年多才定案,臺北市稅務局根據遺“贈稅法”相關規定,原核定王永慶的遺產總額為602.5億多元,應納140億多元的遺產稅。

  王家人認為稅務局未將捐款等相關款項列入可扣除項目,經申請更正後,核定遺產總額526億多元,應納遺產稅119.7億多元,創下史上最高紀錄。

  不過,王永慶三房女兒王瑞華、王瑞瑜、王瑞慧及王瑞容4人,不服北市稅務局的核定,在訴願失敗後打起行政官司,大房王月蘭和二房、四房子女等6人,也以參加人名義一起打官司,認為稅務局就王月蘭可依配偶身分得到的“剩餘財產分配”應該是277億多元,不是稅務局計算的242億多元,差額36億應再扣除,遺產稅可再繳少一點。

  王瑞華等10人在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後,即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合議庭認為民法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制度規定,是為使聯合財產關係消滅,夫妻進行財產分割及清算時,其清算及分割得符合男女平等原則。

  也因此在聯合財產關係消滅,夫妻為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計算時,應以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中取得,而在聯合財產關係消滅時現存的原有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作為計算基礎,所以稅務局當初計算並沒有錯,昨日判決稅務局勝訴確定。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分享到:
編輯:焦源源

相關新聞

圖片

本網快訊

熱點新聞

奇聞趣事

兩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