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關係改善,新的經貿交流興起,歷史留下的問題也逐漸浮上臺面。臺灣公營臺糖公司27日舉行股東常會,來自大陸深圳與澳大利亞的兩位大陸股東代表,要求處理凍結63年的大陸民股,如果不能解凍,不得已將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據中評社報道,這是臺糖股東年度常會第二年有大陸人士出席的場面。自稱代表大陸部分股東的王慧一及任雪松,一位來自澳大利亞,一位來自深圳。兩人參加臺糖位於臺南市總公司召開的股東會,靜靜的座在會場的第一排,還準備了講稿與過去的陳情書資料,並與同樣也確爭權益的臺灣民股代表,在現場不時交換意見。
臺糖公司事前知道任、王二人將出席,由於大陸股東權益暫遭凍結,去年王慧一是以來賓身份出席,今年兩人則是以臺灣在地股東委託人的身份出席,讓兩人得以順利向董事會提出訴求。公司方面事前也先調出大陸民股的資料,適時提供媒體。
據查,國民政府遷臺前,于1948年在大陸的上海、南京、天津、廣州、廣州、青島、漢口等地出售當時的公營公司股票,許多大陸民眾當時就買了其中的臺糖公司股票。1949年,國民政府撤守臺灣,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兩岸分治對峙,持有臺糖公司的大陸股東權益無法行使,股票也被列入“保留股”,凍結長達63年。
臺糖公司表示,目前大陸民股有1643人,持股約7300萬股,股權佔比為0.93%。臺糖表示,公司都有為大陸股東保留配息權益,並且全都提列在公司的保留盈餘內,等未來修法解凍大陸民股、可執行權利之時,就可發放。臺糖今年每股配發新台幣0.6元現金股利,到目前為止,累計保留股利約新台幣7.2億元。
針對大陸股東代表跨海要求臺糖將保留股解凍,受理股票的繼承、轉讓買賣。但臺糖公司表示,目前受到“在臺公司大陸地區股東股權行使條例”約束,如果不修法,就要等到“兩岸統一”才能解禁,否則,只有透過“立法院”修法才有鬆綁可能。
臺灣在1992年7月27日公佈“在臺公司大陸地區股東股權行使條例”,其中的第3條規定:“大陸地區股東之股份,在國家統一前,均為各該在臺公司之保留股;其有繼承或轉讓者,亦同。在臺公司對於大陸地區股東所為繼承、轉讓或其他股東名簿記載變更之請求,在國家統一前,暫緩受理”。
臺糖公司表示,大陸民股的問題,關鍵在“國家統一”或修法,大陸股東非僅存在於臺糖公司,也不是臺糖可以自己解決的。
來自大陸深圳的任雪松表示,他的祖輩當時是以金圓券購買臺糖公司發行的原始股票,沒想到凍結時間長達63年。他說,大陸地區的臺糖股東,在去年成立了“臺糖大陸地區民股股東權利維護會”,參加的股東除了大陸地區之外,還包括移民到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及英國等地20多位原始股東的繼承人。
任雪松和另一位自澳大利亞來臺的王慧一,27日上午以臺灣民股委託人的身分出席臺糖年度股東大會,併發言代表大陸股東向臺糖提出兩點要求:
其一,兩岸關係不斷正常化,人員往來已無障礙,要求臺糖公司解決大陸股東的“保留股”限制,交由大陸股東自行處理。
其二,大陸原始股東絕大部分都已過世,第二代也都年事已高,要求臺糖公司基於人道精神,允許大陸繼承人辦理股票繼承與轉讓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