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消息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針對拉法葉案,臺灣不理法國所稱“查無實據”,仍將繼續把程式走完,給民眾一個交代。
今年7月,在延宕多年之後,法國方面終於宣佈,1991年出售六艘總金額28億美元拉法葉艦給臺灣一案,所涉及的佣金回扣調查部分,由於“查無實據”,所以予以不起訴處份,似乎表明法方已經無意就這間喧騰國際的醜聞繼續牽扯。
然而,對臺灣而言,本案卻並未結束,“高檢署”特調小組認定,這僅是法方片面針對其國人涉案部分停止司法行動,至於臺灣向瑞士方面追討汪傳浦海外不法的5億美元款項,以及其他相關行動,則不會受到影響。目前臺灣地區與瑞士的司法互助仍在緊密進行中。
據了解,本案是由臺當局“海軍司令部”負責,儘管法國“查無實據”,但就臺灣掌握的證據來說,臺當局評估仲裁庭結果應該相當樂觀,因此沒有接受法國提前和解的必要,所以仍舊堅持繼續走法律訴訟程式,除了給民眾一個交代外,更重要的是藉此重塑尊重法制的形象。
去年8月,由於涉及防務機密的緣故,臺北地院曾以不公開方式,分別傳訊李登輝和郝柏村等多名高官與將領,以確認決策過程是否有重大瑕疵。李、郝兩人證詞仍舊南轅北轍,李登輝甚至在法庭外公開表示,拉法葉案完全由時任“參謀總長”的郝柏村決定,更暗指郝伯村推卸責任,叫自己的屬下頂罪。郝伯村則還是強調,重大軍購案必須由“三軍統帥”李登輝做最後決定,則誰應負責不言可喻。
至於為何由原本的韓國蔚山艦轉向購買法國拉法葉艦?郝伯村說,購買拉法葉艦等於替臺灣打開與歐洲各國交流的通道,無論在政治與軍事上都影響深遠,法方甚至因此設立法國駐臺“代表處”,還讓華航在巴黎設據點,美國方面則因為臺灣轉向法國軍購,後來才迅速提供F-16戰機。
李登輝則說,購買韓國蔚山艦其實是蔣經國時的既定政策,所以他一直傾向將原定的程式走完,而且最早被告知時,就是要買蔚山艦,最後為何會轉向拉法葉?他並未參與會議,可說毫不知情,目前全案仍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