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7月21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曾在桃園縣龍潭鄉臺陸軍化學兵學校受“正規班”訓練的胡姓男軍官,懷疑同期受訓的歐姓女軍官向指導老師打他的小報告,托女友人打電話,指歐女“靠身體陞官換取利益”,歐女憤而提告,高雄地方法院依恐嚇罪將胡判刑一年。
判決指出,正規班為臺軍上尉晉陞少校應完成的訓練,結訓前應交一篇論文,胡姓男子(33歲)的指導老師將胡的論文評定為50分並退稿。由於胡、歐二每人平均為正規班學員,並先後擔任班長,兩人曾因軍中事務有過言語上的不愉快,胡男懷疑是歐姓女子打小報告。
前年11月23日,胡姓男子委由陳姓女友人(48歲)打電話給歐女說:“你靠身體陞官及換取利益,並破壞他人家庭等,如不到外面講清楚,會帶憲兵及臺媒記者到你的營區,讓你在軍中無法待下去。”此外,胡還讓陳女發“你心好壞,靠著人家老公陞官,還害人家夫婦不愉快”的短信給歐女。歐女據以向高雄市警方報案。
胡姓男子否認要陳姓女子打電話恐嚇歐姓女子。陳女則辯稱,她把手機借給別人,電話不是她打的。
法官調查後認為,確實是陳女打的電話、傳的短信,但陳女與被害人原本互不認識,不可能單純聽了胡姓男子的抱怨,便無端取得歐女的電話號碼,恐嚇歐女。法官因而認定陳、胡二人有犯意聯絡;至於胡的論文之所以被退稿,王姓指導老師作證指為“錯別字太多”所致。高雄地院依恐嚇罪將胡判刑一年,陳女五個月、得易科罰金,被告仍可上訴。(台灣網 劉海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