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9月16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軍陸軍花東防衛司令部陳姓中尉,被張姓士兵指控濫用職權強逼他跳M字腿舞才能盥洗。陳姓中尉先遭軍事法院判刑8月、緩刑3年。臺東地方法院法官近日也依妨害自由,判處他拘役110日,得易科罰金。
陳姓中尉原本擔任臺東地區指揮部工兵連副連長,2009年底和連上張姓士兵到高雄工兵學校受訓,卻3度跑到士兵寢室拉住張,強逼他跳M字腿舞,給全寢室的人觀賞,才讓他去盥洗。
事後張姓士兵覺得人格受辱,向軍中檢舉。臺軍軍事檢察署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起訴,最後判刑8月、緩刑3年。但妨害自由部分轉請臺東地檢署偵辦起訴,臺東地院法官本月5日依一罪一罰原則,判他3個40日拘役,應執行110日,如易科罰金要11萬元新台幣。
臺軍方說,陳姓軍官從事發到現在,除向張姓士兵道歉,也付出和解金,並遭部隊記1大過,改調非主管職務,去年再轉調花蓮花防部。家屬聲稱會在法庭上為他說話,甚至撤告,但還是被判刑,“幾次不理性的舉動,真是付出非常慘重的代價。”原本陳姓軍官個性外向,但如今卻相當沉默低調。
張姓士兵表示,“我根本就不想跳,但是如果不跳,他就一直捉我的手,不放我走”,當時他害怕被扣假、關禁閉,所以才忍辱當眾跳舞。 (台灣網 田雲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