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募兵制上路,臺防務部門規劃,臺軍常備部隊人力在2014年底達成“全面志願化”,代表未來三年內,必須增加40000名以上的志願役官士兵。臺防務部門人力司長王天德說,當局已經承諾財源,防務部門對達到目標有信心。
報道稱,2014年底,臺灣最後一梯次義務常備兵退伍,此時臺軍總員額應為215000人,其中包括19000名正在接受軍事訓練役的役男(服役適齡男性)。
目前一般青年志願從軍的管道,包括高中畢業可以報考各官校,畢業獲得學士學位,擔任軍官;或報考軍校的二專士官班,畢業取得副學士學位,擔任士官。
至於不包含學位、受訓後直接分發部隊服務的管道,包括專業預備軍士官、專業志願士兵、飛行常備軍官班、軍情局專業軍官班等,報考資格為20歲以上、26至32歲以下(各項班隊不同)。報考志願役士兵,須有高中職畢業以上學歷;報靠軍士官,則要大專以上。
如果考取志願役士兵,役期為3年,若在部隊表現良好,期滿可以續簽,也可能被拔擢升為士官。目前志願役二等兵基本薪資為27915元(新台幣,下同)、一等兵為29480元、上等兵31045元、下士34470元、中士37910元、上士41200元,如果服務於較危險、偏遠職務,另外有加給。
不過,報考志願役軍人也有限制,包括顏面傷殘、青蛙腿、扁平足、斷指等,均不得報考;全身上下不得有刺青,男性不得有耳洞。已婚者也可從軍,但考慮到孕母安全,懷孕女性不得報考;如在甄選訓練期間懷孕,也將退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