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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案”少將被告:臺軍軍規太多 說不清楚(圖)

2013年12月20日 07:31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沈威志是“洪仲丘案”軍階最高的被告。(臺媒圖)

  台灣網12月20日消息 據臺灣“東森新聞”報道,桃園地院19日開庭審理“洪仲丘案”,傳喚臺軍前542旅旅長沈威志少將。審判長鄭吉雄訊問,洪仲丘當時被查獲帶照相手機入營,卻沒依照規定製作“查獲違禁物品統計處理報告表”;沈表示不清楚,強調軍中規定很多,包括臺灣防務部門、臺軍陸軍司令部和六軍團,“我不可能每樣都知道!”

  鄭吉雄問沈威志是否知道臺灣防務部門有規定,營區衛哨查獲人員攜帶違禁品入營時,必須填寫報告表呈報司令部和軍團。沈坦言不清楚,也沒有批過類似報告表。

  鄭吉雄聽了很驚訝,再問沈威志身為臺軍旅長,難道連臺灣防務部門規定都不清楚嗎?沈說,包括臺灣防務部門等單位頒布的規定非常多,不可能完全清楚細部內容,大門衛哨由人事科負責。沈強調不是在推卸責任,“我說的是事實!”

  鄭怒斥,審理洪案以來,發現連長徐信正、副連長劉延俊不清楚士官送悔過規定;連上士官也不知開士評會的目的;幕僚都稱不了解程式,讓人懷疑軍中管理制度,“那防務部門的規定到底誰該知道?法院嗎?”(台灣網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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