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婉鈺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新北市議員李婉鈺,因捲入姐妹淘、藝人初家晴的經紀糾紛,被控在酒店丟煙灰缸砸傷初女的經紀公司老闆吳祖望,還在北檢出庭後向媒體說吳是“神經病”。臺北地院16日依公然侮辱罪判李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
李婉鈺昨日表示,她並不是要罵吳祖望,實在很生氣才這樣說,被判有罪、不公平,會提出上訴。
龍演國際影視公司負責人吳祖望向警方提告,指李婉鈺去年6月20日,在北巿新富豪酒店包廂內,與他商談藝人初家晴的演藝契約問題時,雙方一言不合,李隨手拿煙灰缸朝他丟擲,導致腦震蕩及頭部挫傷,涉嫌傷害罪。
去年9月5日,北檢傳李婉鈺出庭,她在庭訊後接受媒體訪問時說“這個人(意指吳祖望)就是一個神經病”,吳得知後再加告李涉嫌公然侮辱。
臺北地院審理本案,李婉鈺並未到庭,法官昨依一造缺席辯論審結,認為李身為新北市議員,是萬所矚目公眾人物,不思言行舉止對媒體前觀眾,及全臺人民都有重大影響,理應謹言慎行,卻因和告訴人有訴訟糾紛,不待司法機關調查終結,就在記者採訪時,以不雅言語辱罵,足使告訴人人格和社會評價遭受貶抑。
法官認為李婉鈺缺乏尊重他人名譽的觀念,並造成社會不良示範,犯後矢口否認,既未與告訴人和解,又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欠缺對司法的尊重,態度不佳,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20日,折合罰金兩萬元。
李婉鈺昨表示,會依法繳罰金,但不覺得罵他有錯,是他自己先污辱自己,不僅無中生有、造謠生事,還在檢察官面前胡說八道,為了他還得花時間上法院,一時情緒激動才會在媒體面前說出那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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