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女民代集體吐槽性騷擾,抱怨不敢穿裙子。由左至右為許淑華、陳瑩、李彥秀、邱莉莉。(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台灣網5月16日訊 近日,性騷擾話題受到臺灣島內女性民意代表關注。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立委”李彥秀表示,跟民眾握手時遇過對方緊握不放,一直摳她手心,非常不舒服。“立委”陳瑩曾因拒絕喝酒被官員比小指。臺北市議員許淑華說,遇過要求合照的民眾摟腰或摟肩摟很緊,“我只好祈禱拍快一點”。
陳瑩抱怨,她剛當“立委”時,助理曾在一場餐敘被官員要求一起劃酒拳,助理不肯竟被打巴掌。她也曾被官員強逼喝酒,她拒喝,結果那名官員居然當眾對她比小指。李彥秀說,跑廟會行程時遇過民眾借酒裝瘋,摟肩、摟腰甚至強吻,但讓她最受不了的是遇過民眾握手時居然摳她手心。
臺南市議員邱莉莉說,她多年前穿著及膝的裙子參加一場餐敘,坐她旁邊的人喝醉了,居然伸手撩裙子摸她大腿,嚇得她趕緊起身藉故先離開。跑行程時還遇過民眾一直“咬耳朵”跟她說話,說話時還不斷吹氣,她趕緊正色告訴對方這樣很不舒服。
邱莉莉說,她之後跑行程不再穿裙子,改穿長袖、長褲。看到酒醉者要搭肩,她會邊問候邊握住對方的手,順勢把手往下帶改成握手,她甚至還把這些經驗分享給其他女“立委”。
為杜絕職場性騷擾,親民黨“立委”陳怡潔近日提案增加“性騷擾防治法”三倍罰款,對他人性騷擾者,從現行最重10萬罰款(新台幣,下同),提高到最重處30萬元罰款。
陳怡潔說,據統計,以2014年為例,島內因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而遭裁罰件數為153件,裁罰金額為288.5萬元,平均每案裁罰金額僅1.9萬元,位於裁罰區間的下限,嚇阻效用不高,有必要提高罰則。(台灣網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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