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2月24日消息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臺中市長胡志強昨晚在裕元酒店設宴款待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一名臺中警察為了制止深綠團體製造事端,被人從宣傳車上推下受傷送醫。面對記者詢問,馬英九認為,集會遊行的負責人該負起責任。
馬英九表示:“集會遊行都有很明確的規定,集會遊行的負責人,需要來對這些事情負責的。”
臺當局“行政院發言人”蘇俊賓上午在“行政院新聞局”舉行記者會,蘇俊賓轉述吳敦義在“行政院院會”中的話,發起遊行目的人也許不是故意要製造衝突,但衝突確實在激情被煽動後發生。吳敦義呼籲各界理性,不應刻意渲染這些爭議與衝突,也不要因過分的激情引發不必要的對立。
吳敦義說,帶頭髮起遊行的人要有責任感。以鼓勵或煽動方式帶民眾上街頭,最困難的是如何平安帶回民眾,並減少對社會的衝擊與傷害,這就是責任感。發起、煽動或鼓勵抗爭活動的人或政黨,有責任保障社會安定與熱情被激發的民眾安全,這是基本的負責態度。(陳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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