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5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當局“內政部長”江宜樺指出,“內政部”研擬中的紀念日暨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已把四月四日兒童節定為假日,如順利完成“立法”,最快明年四月四日兒童節就可全民放假一天。
目前全臺總放假日為一百一十四天,未來將調整到以一百一十五至一百一十六天為上限。
至於三月八日婦女節是否定為假日,江宜樺表示,將開“跨部”會議,在不妨礙生產活動與家庭生活,討論決定。據了解,依現行版本,婦女節定為假日的可能性不高,“行政院長”吳敦義也已改口“尊重‘內政部’的意見”。
“內政部”指出,目前明定放假的民俗節日包括除夕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中秋節、端午節。江宜樺指出,“內政部”去年底的跨“部會”會議除同意“兒童節恢復放假”,也同意婦女節與兒童節分開處理,而不是合併為婦幼節。
“民政司副司長”林清淇解釋,在一九九一前,兒童節與婦女節,都屬於特定對象的放假日,一九九一年後因考慮放假兒童需父母在家照顧,合併在四月四日一起放假。二零零二年實施週休二日後,四月四日就不再放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