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3 月17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當局“法務部代理部長”黃世銘16日表示,有關死刑存廢爭議、死刑犯的執行問題,他“依法行政”的態度並沒有改變。
黃世銘強調,由於目前三審定讞的四十四名死囚,其中有十四名死刑犯聲請“大法官釋憲”,且臺灣的法務部門也針對其餘30件案件研究有無非常上訴、再審的事由,必須等這些程式完成後,才會執行。因此,暫緩執行死刑,並未違背“依法行政”原則。
被問到代理“部長”期間,是否會執行死刑,黃世銘沒有正面回答,僅強調說,他雖是代理職務,但不會逃避責任,目前相關案件都依現行規定妥適處理,他無法說明執行時間。
黃世銘坦言,新的“法務部長”上任後,就立即須赴臺“立法院”報告,說明他對死刑存廢、何時執行死刑的見解,勢必對新官上任造成一定程度壓力。
黃世銘說,他贊成廢除死刑,但他“依法行政”、尊重司法的立場不變。他擔任臺“檢察總長”後,在相關規定未修改前,若遇死刑定讞案件,仍會依規陳報。
黃世銘說,針對死刑存廢問題,將組成“逐步廢除死刑政策研究推動小組”,將於23日首次開會,由於這是既定的會議,不會因王清峰去職而取消,如果新任“法務部長”有不同的意見,法務部門尊重新“部長”的決定。(台灣網 張辰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