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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商簽ECFA第二次兩會專家工作商談在臺舉行

時間:2010-04-01 08:45   來源:新華網
  兩岸商簽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第二次兩會專家工作商談31日在桃園縣大溪舉行。本次商談時間共兩天。

  據悉,本次協商為雙方業務層級的商談,屬事務性、技術性協商。協商雙方將就早期收穫計劃、協議文本主要內容及未來協商工作安排等深入交換意見。

  海協會方面由海協會理事、專家等經濟主管部門人員組成。商務部臺港澳司司長唐煒在致辭中表示,我們希望通過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最大限度地實現兩岸經濟優勢互補,互利雙贏,這將有利於兩岸展開進一步的經濟合作,有利於應對未來可能發生的經濟危機的衝擊和日益激烈的國際競爭,有利於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有利於相互開放市場。

  他說,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與兩岸人民的利益緊密相連,是當前全面深化兩岸經濟交流合作的重點。為此,雙方都在持續地朝這一方向努力工作。唐煒特別強調,要客觀看待ECFA,ECFA對雙方經濟發展具有正面作用,但不是靈丹妙藥,包治百病。但也不像有些人指責的那樣是洪水猛獸。

  今年1月26日兩岸第一次兩會專家協商以後,兩岸加緊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工作,包括對ECFA可能造成影響的部分行業進行評估。唐煒說,第二次專家商談將對協議文本的主要內容和早期收穫的內容深入交換意見,秉持快、易、少的原則,希望早日達成共識。之後在特別解釋“少”時,他說,因為要快,所以不能面面俱到。

  唐煒表示,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是一件促進兩岸經濟合作,實現互利雙贏的好事,我們會充分考慮臺灣同胞,特別是廣大基層民眾、中小企業所關切的利益,把好事辦好。

  臺灣方面協商代表、經濟主管相關部門負責人黃志鵬在致辭中說,今年1月26日在北京進行的第一次協商,為兩岸協商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他說,協商涉及廣泛的經貿議題,有助於兩岸優勢互補、提升競爭力,帶給兩岸人民長期正面的經貿福祉,是雙方共同的願望。他希望雙方能夠加速相關工作,以互惠互利為前提,擱置爭議、求同存異,達成共同努力的目標。

  在完成當天的協商後,黃志鵬會見媒體表示,當天的討論在融洽的氣氛中進行,大家就相關內容充分交換了意見。可以合理地期待5、6月份草簽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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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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