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社”報道,臺軍上校以上軍職人員可經由特考轉任公職,臺“國防部”希望放寬報考資格讓少校、中校也能考試。臺“考試院”日前討論此案,多位“考試委員”反對,“考試院長”關中也認為“不可再走回頭路”。
據報道,“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規定,上校以上軍官,經由考試及格,可轉任公務人員。“國防部”日前找“考選部”會商,希望放寬讓少校、中校也可以考軍職人員轉任公職考試。
但“考試院”內部會議討論此事,多位“考試委員”強烈反對。有人認為將衝擊用人公平性,如果“國防部”是為了執行臺軍“精粹案”及推動“募兵制”,紓解少校、中校人員轉業壓力,這種邏輯思維有待商榷,“國防部”應該先從臺軍人力總體評估;有“考試委員”直言“特殊性是落後地區的表徵”,像軍教免稅、教育與水電優待也都是。
另一派的“考試委員”則認為,臺灣人才與知識應讓社會全體共用,多數臺軍方科技往往超越社會水準,建議“考選部”與“國防部”持續協商,尋求可行方案;特考類科缺乏災防、空勤、工程等軍方較專業且民間社會較欠缺的類科,建議通盤檢討職係與類科的妥適性,讓具專長的軍職人員實際為社會所用。
“考試院長”關中則認為,過去因應時空背景與需要,有許多特殊規定,軍職轉任公職考試是一例。他說,當局為精減軍力,成立退輔會及所屬事業機構,安排轉任文職,登記儲備轉任文職人員最多時達15萬人,但時代變遷,這類封閉型考試僅剩上校轉任公職考試且名額大幅減少。
關中並指出,“國防部”重提舊制“不適當”、“不宜再放寬”、“不可再走回頭路”,唯一可考慮的是,鼓勵優秀退役人員參加公平、公正、公開的考試。
“考選部”官員指出,每年通過考試轉任公職的軍職人數不多,以2009年來說,開出22個職缺,最後只錄取10人,不過,軍職轉公職的確“擋到底下人的升遷機會”、“軍中活化,但行政機關僵化”,以少將為例,通過考試就可以擔任第11、12職等、相當於“司長”級職務,而一般基層公務員得在公務體系歷練近20年才有可能升到“司長”。
“考選部”官員說,當局政策要怎麼找出最大公約數,一方面“國防部”要落實“精粹案”,一方面不會影響現職公務人員的士氣,兩者都要拿捏,近期將安排“國防部”直接與“考試委員”座談,溝通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