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最快21日以殺人、持有槍彈等罪嫌起訴“馬面”林正偉(穿白衣者)。圖片來源:臺灣《蘋果日報》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長子連勝文2010年助選遭槍擊重傷案,檢方偵辦近兩個月後做出結論,認定兇嫌“馬面”林正偉因不滿土地投資糾紛,未拿到200萬元(新台幣,下同)佣金,欲槍殺陳明雄的兒子陳鴻源報復,卻認錯人誤殺連勝文,林正偉並無共犯或幕後指使,也無政治動機,全案是“馬面”一人所為,且為“一槍、一彈、一死、一傷”。
檢方最快21日公佈偵查結果,依殺人等罪嫌起訴林正偉。但這結論各方都不滿意,連家19日表示無法認同檢方結論,但一切等看到起訴書再說。
據了解,板橋地檢署檢察長蔡碧玉19日帶著承辦檢察官靳開聖等向“檢察總長”黃世銘報告,從19日下午3時許起討論到晚上7時結束,原本黃世銘要求檢警對林正偉殺人動機再補強,最後同意檢方呈報的偵結方向。
臺檢方最快21日公佈結果
報道說,檢方原定20日公佈結果,但作業不及可能延到21日。林正偉被起訴罪嫌可能包括殺人、殺人未遂與違反“槍炮條例”,最重可合併求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林正偉被聲押罪名還包括違反“選罷法”,但檢方認為他應無使人當選或不當選的意圖。
針對檢方認定“誤殺”,連勝文特助徐弘庭19日表示,已請律師遞狀要求檢方厘清疑點,請檢方不要在疑點未厘清前就起訴。另外,不幸被流彈波及喪命的民眾黃運聖家屬19日聯絡不上,不知回應。
連勝文2010年11月26日“三合一”選前之夜,到臺北縣永和市(今新北市永和區)永和小學,為競選市議員的好友陳鴻源站臺時,被林正偉(48歲)持德制90手槍抵住臉部開一槍,子彈貫穿臉頰後繼續飛行20米,射進坐在電動車上的殘障男子黃運聖右眼瞼。
連勝文負傷後捂臉踉蹌後退,林正偉竄到連的背後企圖朝連後腦再開一槍,被前“竹聯幫愛堂”堂主劉振南抱住,警員一擁而上將馬面制伏在地。連被送往臺大醫院開刀救回一命,黃運聖則當場喪命。
由於本案是繼“三一九”事件後的選舉重大槍擊案,各方議論紛紛,包括連家都懷疑林正偉犯罪動機有政治因素,民進黨則指責國民黨趁機操弄,以致“五都”大選結果翻盤。
“牛埔幫”撇清關係
但檢方偵訊時,林正偉始終供稱,十多年前幫忙處理“牛埔幫”老大“永泰”(欒永泰)與陳鴻源父親陳明雄的土地投資糾紛,事後沒拿到200萬元佣金,卻被謠傳已拿錢,他多次找陳家理論未果,想槍擊陳鴻源報復,但他不認識陳,也不認識連勝文,衝上舞臺剎那因為緊張,把外型有點像的兩個人搞混,不慎誤擊連。林正偉供稱槍彈是一名林姓友人寄放他家,對方已于10年前死於幫派火並。
檢方起初不相信林正偉供詞,對他4次測謊並反覆過濾其財務與交友,先後排除“自導自演”、“選舉恩怨”等犯罪動機,並比對三段分別拍攝的槍擊案錄影畫面的聲紋,沒錄到林正偉開槍前喊“連勝文”,也未找到任何證據證明他說謊,卻找到一名女證人,作證林正偉確與陳明雄有財務糾紛。
此外,檢方甚至調查林正偉雙眼近視加老花眼會否使他看錯人、精神病史會否因為緊張而不顧一切當眾開槍。最後根據所有證據,認定犯罪動機就是土地糾紛,但誤殺當時剛好與陳鴻源換位置的連勝文。
陳鴻源服務處19日表示,以陳家的財力,土地開發案用不到黑道來協商,且當年林正偉很年輕,有多少斤兩可擺平兄弟事?檢警卻只相信林正偉一方之詞。永和一名地方人士指出,欒永泰4年前病逝,“把事推到過世的‘老大’身上,有道理嗎?”“牛埔幫”頭目也很不滿,否認此案與“牛埔幫”有關。
藍綠“立委”都不滿
藍營“立委”丁守中19日表示,檢警偵查結果完全不具說服力,連勝文早到10分鐘,還被介紹3次,林正偉在臺下待這麼久,怎可能誤殺?民進黨“立委”黃偉哲說,這個結果讓連家、社會大眾都無接受,誤殺太牽強,無法說服大眾。
檢方認定是誤殺,會否影響民進黨針對“北北中”(大臺北、新北市和大臺中)3個“直轄市長”提出的當選無效訴訟?民進黨發言人林右昌說,民進黨是針對案發後國民黨有無操弄,因此對訴訟不會有影響。但有律師指出,若檢方認定是誤擊,即與當選無效的法定情形如買票、作票、記票錯誤等狀況不同,該槍擊案雖有影響民眾情緒,“但這些都難以量化,很容易讓法院以理由不成立而駁回。”
連勝文遭槍擊案大事記
2010/11/26:“馬面”林正偉到新北市議員候選人陳鴻源造勢晚會,槍擊連勝文,民眾黃運聖遭波及喪命。林正偉當場被捕。
“警政署長”王卓鈞說,林嫌供稱不認識連勝文,開槍是針對陳鴻源,疑與陳家有土地糾紛。
2010/11/27:林正偉堅稱欲槍擊陳鴻源,卻誤擊連、黃,林被收押。
2010/11/28:檢訊問前“竹聯幫愛堂”堂主劉振南等證人重建案發現場。
2010/12/05:連勝文從臺大醫院出院。
2010/12/16:檢方排除連勝文自導自演。
2010/12/28:連勝文接受媒體專訪,強調嫌犯絕非誤擊。
2011/01/04:連勝文到板橋地檢署出庭,觀看警方蒐證影帶,檢方拿影帶聲紋比對結果給連看,證明林開槍前沒喊連姓名。
2011/01/13:王姓女證人證稱,十多年前聽林正偉說,曾幫忙處理“牛埔幫”老大“永泰”與陳鴻源父親陳明雄的土地投資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