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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勝文槍擊案偵結 臺檢方以殺人等3項罪名起訴嫌犯

時間:2011-01-21 09:13   來源:台灣網

  台灣網1月21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連勝文槍擊案已偵查終結,據臺媒了解,專案小組認定即將羈押屆滿的兇嫌“馬面”林正偉,是向陳鴻源的父親陳明雄勒索不成,才會在陳鴻源的造勢場合開槍殺人。臺北板橋地檢署預定今(21)日召開起訴記者會向大眾說明,馬面將被依殺人、槍炮、殺人未遂三項罪名起訴。

  臺灣“檢察總長”黃世銘昨天表示,偵辦工作大致已完成,針對某媒體報道他曾兩度退回起訴書一說,黃世銘強調,“我一次也沒看過,哪來退回兩次”。黃世銘說,原則上檢方不會對林正偉聲請延押,一定會在26日羈押期滿前結案起訴。

  根據臺檢方的偵查結果,馬面“誤擊”連勝文,流彈意外擊斃臺下觀眾黃運聖。犯案起因則源自於10多年前島內黑道牛埔幫已故老大“永泰”與陳明雄之間的一筆200萬元新台幣土地開發佣金糾紛。偵辦連勝文槍擊案的專案小組經過勘驗現場蒐證畫面、過濾槍擊案現場附近所有監視器、比對林正偉的所有通聯紀錄,甚至向美方追查嫌犯所持的槍支來源後,證實這個案子是“一人、一槍、一彈”造成“一死、一傷”。

  報道稱,為消弭島內社會疑慮,臺警方、檢方形容這次的清查行動是“上窮碧落下黃泉”。逐一調閱上萬支監視錄影畫面,全面清查馬面作案前的行蹤、通聯紀錄,最後卻還是徒勞無功,未能查出幕後黑手,僅能單獨將馬面一人起訴。

  板橋地檢署檢察長蔡碧玉指揮的專案小組,先後在去年12月14日、今年1月11日、19日三次率襄閱主任檢察官、承辦的主任檢察官及檢察官,到臺灣“最高檢”向臺“檢察總長”黃世銘和“高檢署檢察長”顏大和作專案報告。19日的專案報告後,黃世銘指示板橋地檢署在起訴記者會中,必須適度提供案發當時的畫面及影音資料,詳細說明整個案發原因及過程。至於槍擊時連勝文受傷的血腥畫面,檢方原則上不會全部公開。(台灣網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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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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