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大選”與“立委”選舉是否合併舉行?臺“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張博雅11日說,4月19日將召開“委員會”討論,月底會有結果,她強調“‘中選會’超然獨立,不預設立場”。
張博雅11日清晨回家鄉嘉義市,主持天玄宮媽祖環島繞境祈福,事後接受記者訪問。她說,3月“中選會”在島內舉辦五場公聽會,會中以贊成合併選舉的意見居多;“中選會”還委託民調公司做民調,民調作業已結束,目前正在做統計分析。
張博雅說,雖然“‘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有多處規定不同,但如果確定要合併舉行,涉及法律適用部分,可以不必修法,“中選會”將向選民加強宣導。
張博雅3月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指出,“‘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共有24處規定不同,包括選舉公告期間、監察人員如何產生、民眾可以進出投開票所次數等,以民眾攜帶手機進入投開票所為例,“公職人員選罷法”只處罰款,“‘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卻有刑罰和罰金的規定,若合併選舉,將進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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