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4月21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特偵組(“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偵辦特別費案,發現現任臺灣地區副領導人蕭萬長在李登輝當局“行政院長”任內的特別費支用、核銷並無不法事證,今天(21日)予以簽結。
據報道,自特偵組成立以來總計已偵結95件特別費案,尚有144件仍在偵辦中。根據特偵組資料,這些簽結的案件中藍、綠官員都有,目前仍任職者除蕭萬長外,還包括“監察院長”王建煊、“考試院銓敘部長”張哲琛;“院長”級官員有前李登輝當局“行政院長”李煥(已故,過世前簽結)、郝柏村及前“司法院長”施啟揚、林洋港。
報道指出,臺“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8日初審通過“會計法第99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將豁免2006年底以前首長、副首長與涉及核銷首長特別費的行政人員行政、民事及刑事責任。若能儘速完成“修法”,則牽涉特別費案的藍綠首長,都可望解套。
特偵組主任陳宏達表示,目前“會計法第99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尚未三讀通過,一切仍依照現行法令執行,目前尚未偵結的案件約70%到80%前置作業已完成,可望加快結案速度,預計年底能將大部分特別費案件結案。(台灣網 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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