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民劉鴻俠7月在網路上,涉嫌誣指“立委”候選人顏清標是“輾屍案”嫌犯老大,還說顏是宋楚瑜的好朋友,呼籲宋規勸顏清標勿縱容手下胡作非為,氣得顏清標控告劉鴻俠涉嫌違反“選罷法”;檢方查出顏清標與“輾屍案”無關,且劉上網時,顏尚未完成立委候選人登記,改依妨害名譽罪將劉起訴。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起訴書指出,劉鴻俠(40歲)7月3日以不知情的哥哥劉鴻亞所申請ADSL連結網際網路,在發財網上,用“佛之大俠”名義刊登標題為“原來是顏清標的手下,希望顏清標勿讓媽祖丟臉”。
內容指去年5月發生在中市街頭彭姓男子酒駕撞死婦人,再由張姓南屯幫派份子兩度惡意輾過被害人遺骸的令人髮指事件,劉鴻俠指根據電視臺畫面,清楚拍攝到顏清標指揮親近人士在現場督導。
他在網路留下“顏清標是宋楚瑜好朋友,呼籲宋楚瑜務必規勸顏清標勿縱容手下胡作非為,小心報應吧”等語,顏清標控告劉鴻俠涉嫌違反“選罷法”。
檢察官查出顏清標與“輾屍案”無關,撞死婦人的彭嫌、輾屍的張嫌都非顏手下,上網的劉鴻俠犯後自稱“無惡意”,願與顏和解,但被顏的告訴代理人陳姿妙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