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宇昌案余波不斷,曾參與南華投資案的休士頓地區中央銀行副董事長葉宏志在美國表示,由歐華創投董事長高育仁招募成立的南華生技公司,當年有意要免費引進抗愛滋病藥到臺灣,並先後與當時“經建會主委”何美玥洽談、獲得當時的“行政院院長”蘇貞昌的准許,但最後仍不敵當局要花大錢挹注的宇昌生技公司。
葉宏志說,當時“總統”府還特派生技顧問何大一負責組成專案小組審核,並與投審會官員到休士頓參訪Tanox公司,審查有關TNX355藥品研發情形。回臺後,何大一在提出審核意見中,認為市場規模不大、藥品價格太貴,窮人買不起、沒有市場潛力等理由,在“經建會”報告中否決此案。
葉宏志曾任僑務委員,當年參與唐南珊公司研發的愛滋病藥TNX355,與唐南珊、高育仁共同成立“南華生物科技公司”,了解宇昌案轉折過程。
代表高育仁及南華生技人士昨天指出,何大一駁回南華案的理由“根本是亂扯”;並強調該案是當局找上高育仁合作、不是高主動,“一切都有公文可查”。
代表高育仁的人士補充說,“國發基金”找上南華的事,詢問“經濟部長”施顏祥、生技小組主任陳啟祥即知;當年“經濟部”還開正式會議請高育仁做計劃領導人,南華生技也是應“國發基金”要求成立,陳啟祥還是獨立董事。熟知內情的“經濟部”官員昨天受訪時也證實此事。
這名人士指出,高育仁迄今仍不解,為何同樣的案子,竟會有不同的命運?何況南華案臺方不必出一毛錢、只要給美方技術股;美方則須負責研發、提供臺灣量產技術,甚至幫忙開拓市場,未料竟不敵需要付給美方數億元新台幣的宇昌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