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憶如對這一點不願表示意見。林桓則說,他至今仍覺得“國發基金”投資宇昌是正確的事,但大家是質疑當時當局投資、審查的程式“比較特別”,不知為何要這樣做?這種質疑不該稱為惡意污衊。
林桓說,7月31日借調期滿後,他就要回東吳大學教書,他所說都是本于職責的客觀事實陳述。
何:取得技術股 無不可告人處
“中研院院士”何大一投書媒體,首度說明他在宇昌案中角色。他昨天表示,取得宇昌公司(已改名中裕新藥)技術股,並沒有“不可告人之處”;個人遭受外界對宇昌案污衊,但仍“愛臺灣這塊土地”。
昨天“中研院院士”會議閉幕後,何大一接受媒體採訪。他表示,當局投資宇昌案,本來可以帶動臺灣生技產業起飛,卻“因為政黨輪替,以致全部變了樣”,後來甚至有人說宇昌是假公司,顯然別有用心。
針對南華投資人質疑,南華與宇昌案都是開發抗愛滋新藥,何大一為何態度不一?他表示,兩案評估結果幾乎相同,且他從未參與決策,而是“國發基金”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