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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法務部門:保外就醫不能氾濫 陳水扁不符條件

2012年08月29日 09:50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陳水扁5月23日清晨,由警方戒護抵達長庚醫院就醫。圖片來源:臺灣“中央社”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法務部門28日表示,陳水扁的病況不符保外就醫的條件,保外就醫的審核不容政治力介入,若保外就醫氾濫,形同變相假釋。

  臺當局“法務部”表示,根據醫療專業檢查診療結果,陳水扁病況不符合保外就醫的條件,而能以在監醫療、戒護外醫等方式處理。基於維護刑罰執行的正義與公平,審核保外就醫時依法行政,不容政治力介入。況且保外就醫是法律與醫療專業問題,而非政治問題,不應以政治理由來處理。

  根據臺灣“監獄行刑法”相關規定,受刑人現罹疾病,其戒護就醫或移送病監治療期間,視為在監執行可算入刑期;但受刑人保外就醫期間,不管其在醫院治療或在家休養都不算入刑期。

  臺“法務部”說,受刑人不管是戒護就醫或移送病監,都處於監禁狀態,無人身自由;然而,保外醫治期間,受刑人可自由活動,不算入刑期,因此保外醫治不能浮濫,否則就形同變相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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