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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案起訴書 窺見政治人物如何施壓達到目的

2012年10月30日 10:22 來源:東南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東南網10月29日訊 據臺灣媒體報道,特偵組27日晚公開的林益世案完整起訴書內容,其中揭露陳啟祥為拿下中聯公司的轉爐石契約,要求兒子幫他用電腦打了一張便箋,而這張便箋與林益世交給“經濟部”傳真至中聯公司董事長的“選民服務便箋”內容相近,被特偵組認定是林益世涉關說的重要證據之一。從中也可窺見政治人物如何施壓達到所謂“選民服務”的目的。

  起訴書並指出,林益世還利用“經濟部長”施顏祥到“立法院”洽談法案和預算審查事務時施壓,要求施顏祥“關心”中鋼及中聯公司是否確實依照他所“交代”來辦理;同時林益世還打電話或是親自見面方式,對中鋼總經理鄒若齊和中聯董事長翁朝棟施壓。

  林益世協助地勇、中耀公司爭取轉爐石契約過程,起訴書中陳啟祥以證人身份指出,林益世因認為地勇公司已承購中鋼公司的脫硫渣契約,所以建議他不要再使用地勇公司的名義爭取轉爐石契約,於是陳啟祥便借用廣集企業名義。

  陳啟祥供承要他兒子幫忙用電腦打字寫了一張便箋,內容是“目前永豐盛向中聯購入的大中小塊轉爐鐵渣,因永豐盛無合法設備,自今年合約到期是否能由有完整設備的購入,至於購入的價格及尺寸依目前提貨的模式相同,希望一次能合約5年... ”。

  特偵組比對了林益世在2010年4月7日交給“經濟部”聯絡人的便箋內容,其中“中聯公司目前賣給永豐盛公司大中小塊的轉爐渣鐵,係每2年簽約一次,現2年契約亦將屆滿,廣集企業有誠意並有強烈意願提高買賣價格以每公噸1200元(新台幣,下同)購入,敬請惠予協助.....。”

  特偵組認為兩者便箋內容相近,是林益世關說的重要關鍵證據之一。林益世找“經濟部”幫忙,但中聯公司董事長翁朝棟告訴林,地勇公司評選“不合格”;林指責翁不給面子,打電話給中鋼總經理鄒若齊,鄒要翁向林說明。

  地勇後來經重新評分取得承購資格,及三分之一的承購權利,陳啟祥也先後將6300萬元賄款交給林及其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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