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1993年,在兩岸兩會于1992年達成的“九二共識”的基礎上舉行的第一次“汪辜會談”在新加坡正式舉行。
“九二共識”,指1992年11月大陸的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與臺灣的海峽交流基金會達成的以口頭方式表達的“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九二共識”達成20年,兩岸關係坎坷發展了20年,有關“九二共識”的雜音也時高時低喧擾了20年。到底有沒有“九二共識”?共識的具體內容是什麼?在兩岸關係中身居何位?在26日的“九二共識”20週年座談會上,陳雲林、唐樹備、王遼平以親身經歷與工作體會講述“九二共識”。
海基會的表述要點為: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
海協會的表述要點: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
陳雲林,海協會會長,2008年以來八次“陳江會”的主角。他在座談會上表述“九二共識”的具體內容及在兩岸關係中的作用。他說,20年前,為協商處理兩岸交往中衍生的各種問題,海協會與臺灣海基會開始接觸商談。考慮到兩岸協商應有一個明確的政治基礎和正確方向,海協會受權提出應在事務性商談中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態度、不討論一個中國的政治含義、表述方式可以充分協商的建議。兩會經過1992年3月北京工作性商談、10月香港工作性商談以及11月3日至12月3日函電往來,達成了各自以口頭方式錶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海基會的表述要點為“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海協會的表述要點為“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含義”。共識的達成,有兩會函電為憑,有歷史事實為據。
陳雲林說,“九二共識”是兩岸建立互信的基礎,是兩岸關係的寶貴資產。事實已經證明,堅持這一共識,兩會協商就能順利推進,兩岸關係就能得到改善;否認這一共識,兩會協商就難以為繼,兩岸關係也會停滯不前。未來在鞏固深化兩岸政治互信中,“九二共識”仍將發揮重要的基礎作用。
兩會關於表達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態度問題的討論,通過函件的往來,以雙方相互接受的兩段具體表述內容達成共識。
唐樹備,前海協會常務副會長,親歷“九二共識”達成的全過程。他在座談會上披露了諸多細節:1992年10月底,海協會代表周寧和海基會代表許惠佑在香港就事務性商談中表達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態度交換意見。海基會在會談中提出了5種書面表述,海協會也帶去了5項文字表述方案。由於海基會的5項書面表述文字中有“兩個對等政治實體”或否定“一國兩制”涵義的內容,不為我方所接受,海基會代表經向臺北請示後,又提出3項口頭表述方案。海基會的3項口頭表述方案均由對方念,我方記,雙方核對無誤。其中第3項方案是:“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
唐樹備介紹,11月3日,海基會來函,正式建議“以口頭聲明方式各自表述”。在海協會看到海基會口頭表述的第3方案、初步評估有可能達成共識的情況下,由時任海協會副秘書長孫亞夫于當日下午打電話給時任海基會秘書長陳榮傑,表示海協會充分尊重並接受海基會的建議,並提議就口頭聲明的具體內容進行協商。海協會決定在海協會擬提出的口頭表述要點中寫上一句話,即“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含義”,以表達擱置爭議的態度。
1992年11月16日,海協會向海基會發出了上述函件,並由新華社、中國新聞社當天向國內外播發。至此,兩會關於表達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態度問題的討論,通過函件的往來,以雙方相互接受的兩段具體表述內容達成共識。
“九二共識”是兩岸經濟關係制度化的基礎。2011年兩岸貿易額達到1600億美元,臺商在大陸實際投資21.8億美元,歷年累計已達563億美元。
王遼平,海峽兩岸經貿交流協會會長,從經貿的角度看“九二共識”的作用。他說,2008年5月後,兩岸雙方在反對“臺獨”、堅持“九二共識”的共同政治基礎上明顯改善和發展了兩岸關係,兩岸經濟關係也因此實現了一系列重大歷史性突破,初步實現了正常化、制度化與機制化。兩岸實現了全面直接雙向“三通”。兩岸貿易投資不斷創出新高,2011年兩岸貿易額達到1600億美元,臺商在大陸實際投資21.8億美元,歷年累計已達563億美元。大陸企業紛紛組團赴臺採購,並逐步擴大了在臺投資。兩岸經貿關係更為密切,新型產業合作逐步展開,金融合作持續突破。
王遼平提出,堅持“九二共識”對進一步推動兩岸經濟關係發展至關重要。當前,兩岸經濟合作正越來越多地觸及深層次領域,一些影響經濟合作的不確定因素也在產生。隨著兩岸經濟關係自由化進程與兩岸經濟整合程度加強,現有兩岸經濟合作的制度化平臺與互信程度也需要增強。未來深化兩岸經濟合作,需要在“九二共識”基礎上繼續增進兩岸政治互信,需要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豐富和完善制度性框架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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