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3月13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北故宮博物院過去雖未明文禁止電影入內拍攝,但為保護古物,審查過程嚴格,從來不曾答應商業電影“入宮”取景。不過臺北故宮日前頒布“展覽場所拍攝影片申請作業須知”,海內外電影只要一個月前提出申請,審查通過後,各種文物統統可入鏡。
臺北故宮文創行銷處三科科長李明錦指出,臺北故宮決定向電影展開雙臂歡迎,以後熱門的翠玉白菜、肉形石、毛公鼎或古代輿圖、書畫等都歡迎申請拍攝。但為避免燈光破壞文物,書畫等紙類文物嚴格要求僅能採具紫外線過濾的冷光照明。
臺北故宮是海內外遊客來臺必遊景點,根據統計,去年共吸引257萬多人次。但過去“入宮”拍攝困難重重,觀眾無緣在熒光幕上一窺宮內究竟。
李明錦說,曾有電視劇及官方宣傳影片入館拍攝,但除了臺北故宮出資拍攝的電影《經過》,至今沒有任何電影入內取景。詳細訂出申請流程,就是希望吸引更多電影來館內拍片,將臺北故宮之美行銷全世界。
臺北市電影委員會總監饒紫娟指出,臺北故宮建築很有特色,外部更早已成為拍片熱點。“開放電影入館拍攝將帶來觀光商機。”饒紫娟舉例說,法國盧浮宮出借場地供電影《達芬奇密碼》拍攝,就帶來可觀的觀光人潮,上映後,門票收入更增加1/3。
臺北市電影委員會勘景經理涂庭宣說,樂見臺北故宮正視電影的行銷魅力,未來不會再因借不到場地而須修改劇本、犧牲劇情,可吸引更多編劇著手寫“故宮的故事”,增加電影內容的豐富及多樣性。(台灣網 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