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社”報道,臺灣“通訊傳播委員會”(NCC)7日討論屏東之聲、潮州之聲等4家電臺換照案時,由於這2家電臺之前播出性愛節目遭NCC移送法辦,未通過換照;NCC要求2個月改善,否則不排除撤照。
據報道,屏東之聲主播、潮州之聲和竹塹廣播聯播的“快樂歌聲”節目,因大膽談論性愛話題,6月23日遭NCC以違反“刑法”第235條猥褻罪規定移送地檢署偵辦。
NCC委員會7日審查高屏溪電臺、嘉南電臺、屏東之聲與潮州之聲4家廣播事業屆期換照申請案,高屏溪與嘉南電臺通過,屏東之聲與潮州之聲未達平均分數70分,而且節目有重大缺失,未通過換照。
NCC發言人陳正倉會後表示,委員會認為屏東之聲與潮州之聲節目內容違反公序良俗,背離設臺宗旨,節目控制機制明顯失控,因此決定要求2家電臺在2周內提出書面改善計劃,並在2個月內改善。
NCC傳播內容處處長何吉森進一步表示,“快樂歌聲”節目內容涉及犯罪行為,情節非常嚴重;而這是內制節目,內部竟然沒有編審人員讓節目廣播出去,是嚴重的缺失。如果2個月不改善,很可能會遭到撤照處分。
據悉,竹塹廣播執照2011年才到期,NCC表示,2011年審查時會將聯播“快樂歌聲”這個因素列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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