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日電 臺灣臺南市昨天起在全臺率先實施反怠速,除了警車、消防車等特殊車輛,其餘汽車和摩托車臨時停車時必須熄火,若引擎空轉超過3分鐘,將被處以罰款。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當地環保局官員今天帶隊到赤崁樓等商圈稽查怠速車輛,駕駛每人平均聽從稽查人員勸導關掉引擎。當地官員說,稽查人員發現停車未熄火車輛會先勸導,駕駛人若不聽,持續引擎空轉超過3分鐘才會告發。稽查人員也不能躲在旁邊計時,直到3分鐘後才現身直接告發。
臺南市長許添財去年出臺訪問,發現島外為節約能源及減少車輛廢氣排放,汽車停車時都會關掉引擎。他回臺後要求環保部門擬定相關規定,禁止汽車和摩托車怠速。去年6月經市議會通過,成為全臺第一個通過反怠速規定的城市。
當地官員表示,都市的機動車怠速狀態約佔行駛時間的15%~20%,100輛汽車怠速所排出的有害氣體,相當於1萬輛行走中汽車的總排放量。停車熄火不但省油,並能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防止地球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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