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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30歲宅男與"女網友"交往4年 花鉅款後才知是他

2016年03月12日 21:00:49  來源: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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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7月16日電 臺灣一名30多歲的宅男和女網友“陳姿語”交往四年多,連面都沒見到就花掉150萬元(新台幣,下同),最後覺得奇怪而報案。檢方追查發現他的“女友”,竟然是“矮矮、黑黑、胖胖”的劉姓男大學生。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據了解,劉姓大學生雖然其貌不揚,但聲音卻尖尖、細細的,如果沒有看到本人,還真會被認為是女的。辦案人員說,這個“美聲男”與被害人聯繫時,都是透過電話聯絡,絕不假手他人。

  賴姓男子是上班族,達適婚年齡找尋伴侶無著。03年間在蕃薯藤交友網站留言交友,當時還就讀高中的劉姓大學生(現為21歲)透過網路與他聊天,並自稱是“陳姿語”、單身。

 

  劉佯稱想要和賴男交朋友,互留電話。從03年11月開始到去年9月止,兩人透過電話、網路,談了近4年戀愛。“戀情”穩定後,“陳姿語”即向賴姓男子騙錢,陸續借款數萬元到十余萬元,後來改用“陳姿語”的姐妹、表姐妹或哥哥(冒用姓名包括陳姿涵、陳姿心、陳姿玟、陳語潔及陳凱文)繼續騙錢。

  雖然劉姓大學生騙錢的理由千篇一律,不是親友生病死亡,就是被錢莊逼債,但賴卻沒有警覺,不斷以現金袋或匯款方式,陸續匯了一百四十萬元給“她”;去年初,劉又佯裝邀賴一起去日本玩,騙了四萬元後以身體不舒服為由沒有成行。

  去年九月,賴開始警覺“女友”怪怪的,親自走訪“她”留給他的地址,卻發現地址是假的。賴質問後,劉姓大學生見騙局快被揭發,再編一套理由,自稱本名是“邱惠玲”,願意提供本票給賴做為借款擔保。

  後來劉又假冒“賴佳惠”名義開了一張一千萬元本票給賴,還約在臺中交付,賴仍不知道給他支票的就是他的“女友陳姿語”,直到向地檢署提出詐欺告訴,經檢方抽絲剝繭追查,才查到原來是劉姓大學生的騙局。

  劉姓學生坦承犯罪,並歸還27萬元,約定其他款項將繼續返還。法院認為他犯後態度良好,判處兩年有期徒刑、緩刑五年。

[責任編輯:楊雲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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