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9日電 臺灣一位通過艾滋病管理師訓練的女護士,六月在臺北榮總艾滋病房工作時,不慎將剛抽完艾滋病患血液的針筒,刺進在旁幫忙的女看護手指,一陣刺痛後血流如注。女看護向士林地檢署控告該名女護士過失傷害。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女看護說,事發後她不僅沒了工作,還擔心艾滋病發而罹患憂鬱症,差點自殺,住院治療三個月後病情才穩定,返家休養,她不敢讓丈夫知道,否則家庭一定破碎。
她強調,醫院與女護士至今一聲道歉都沒有,法院也沒有傳訊她,她打電話去詢問,書記官竟說:“聽說你也有責任,要不要和解?”雖然最近三個月抽血未驗出艾滋病,但醫院表示至少要觀察兩年,她希望司法還她一個公道。
檢方調查,六月十二日女護士在病房內與女看護一起工作。她幫艾滋病患者抽血,女看護在廁所擦拭患者的污水。後來女看護在清洗毛巾時,女護士請她幫忙攙扶患者,沒想到手上針筒意外刺進了她的食指。
女看護擔心因此得到艾滋病,無法原諒該護士的過失,具狀向地檢署提告。她表示,當天女護士叫她一起扶病患時,她看到護士手上拿著抽血針筒,心想女護士一定會先把針筒放下。而她放心伸手時,沒想到護士沒放下針筒,一瞬間她的右手食指就被針頭刺傷,當時她戴了兩雙手套,還是當場流血,她嚇得呆住。
該名女護士供稱,當天她在抽血的時候,女看護不知道為什麼向她衝過來,然後突然伸手,碰到了針頭,手指頭因此被刺傷流血,她並非故意或過失將針頭刺到看護手上。
由於艾滋病房沒有監視器,只有夾在兩人中間的病患目擊全程,因此必須等待目前昏迷中的病患作證,才能厘清案情。
女看護從事發當天起追蹤檢驗,並返家休養,不再上班,以艾滋病的空窗期來看,她要到十二月左右才能確定是否無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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