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5日電 據臺灣媒體報道,設籍臺北縣的林姓女子,去年7月在醫院產下1名男嬰,隔天一早卻不知去向,臺北地檢署追查發現,林女已生過6個孩子,骨肉還在襁褓時就將孩子分送他人收養、寄養或將幼子監護權交給前夫,檢方認為林女未履行撫養義務,昨依遺棄罪嫌起訴。
據了解,林女是臺東縣少數民族,今年29歲,臺北縣社會局社工多次到她戶籍地查訪均找不到人,警方已將她列為“失蹤人口”協尋。此外,林女住處附近過去是當地知名的私娼寮區,社工因此懷疑林女可能從事賣淫工作,加上經濟不佳,養不起小孩,又未妥善避孕,才會連番棄養小孩。
社工進一步查出,林女家庭破碎、成長背景堪憐,父親不知下落,母親早已改嫁,唯一還有連絡的姐姐經濟狀況也不好,曾生下1名男嬰,也同樣送人領養。
檢方調查,林女生下第一胎後,透過管道讓有心人合法收養小孩,坐完月子沒多久,又結婚連生2胎,結果以離婚收場,她主動放棄監護權,將2名稚子交前夫照顧。
林女後來又連生3胎,每胎都交寄養家庭照顧,5年前還犯下竊盜案,被法院判處3月徒刑,因沒錢易科罰金,選擇入獄服刑。由於她對孩子不聞不問,曾被控告遺棄,不過檢方認為嬰兒當時仍在受保護狀態,加上林女當時服刑中,因此未起訴。不過這回,林女產子落跑,檢方傳訊2次均未到案,檢方認為被告屢生小孩,未盡撫養義務,因此決定將她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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