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31日電 據中時電子報報道,前年八月發生的姦屍煮屍割掌並企圖分屍滅跡案震驚臺灣社會,臺灣“最高法院”竟因兇手事後向被害人家屬鞠躬道歉等行為,認定他“犯後態度良好”,輕判無期徒刑確定,讓家屬無語問蒼天:“請大家告訴我們,要怎麼討公道?”
家住新竹市興學街,現年30歲的楊忠平,因租屋簽約認識被害人,楊忠平因缺錢心生歹念,于前年八月22日深夜,利用鋁梯從被害人住處氣窗侵入屋內行竊,但搜刮所得僅現金一千元,楊忠平索性持水果刀叫醒被害人,被害人先虛與委蛇,後來乘隙想要逃跑,被楊忠平活活掐死,將屍體帶回自己位於五樓的住處後,楊某還冷靜的回到現場製造被害人不在家的跡象。
後來楊忠平看著屍體色心大起,竟兩度姦屍,事畢試圖分屍湮滅證據,但用刀切割死者多處無法順利分解,還嘗試將死者左手掌割下煮熟,試試看是否比較容易處理,最後又因太過麻煩而放棄。而當楊某預備棄屍時,被死者家人發現異狀,闖入楊某住處發現被害人遺體,隨即報警捉人。
檢方偵訊後,認為楊某惡性重大,應該永遠與社會隔離,具體求處死刑;但歷審法官皆認為楊某為臨時起意,並非謀殺,且犯後對犯行坦承不諱,又對被害人家屬道歉,顯示犯後態度良好,故皆判處無期徒刑確定。而姦屍、煮屍等部分,于一審時依污辱、損害屍體等罪各判兩年六個月,已經確定。
死者家屬對這個判決非常不滿,認為法官僅憑楊忠平鞠躬道歉,就認為他態度良好,根本離譜。被害人小姑子說:“雖然兇嫌曾在法庭向我侄女(死者女兒)鞠躬致歉,但我們完全無法感受有什麼誠意,因為演得太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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