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2月12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彰化市一名公立大學林姓女生,與論及婚嫁的男友分手,憤而將男友的電腦鍵盤一顆顆剝離,事後她道歉並願意照價賠償,但男友不領情仍堅持提告,“要讓她無法考公務員”,彰化警分局昨天只好依毀損罪嫌將她移送法辦。
據彰化縣府人事處指出,林姓女生的男友說的是外行話,依目前報考公務員除學歷、科系等資格外,對於不能任用公務員的資格審查,都是錄取後才審查,所以就算林姓女生被判刑,也不會影響考試資格。在錄取後,除非被褫奪公權或被羈押,以她涉的案件,應不致喪失任用資格。
警方調查,林姓女生學業成績很好,與男友是在網路聊天室認識,雙方一度論及婚嫁,後來因細故爭吵而分手。林女自認感情付諸流水,憤而將男友筆記型電腦的鍵盤一顆一顆剝離,男友即向警方報案。
林姓女生到案後,坦承毀損電腦,願意認錯及照價賠償,但男友不領情,知道她要考公務人員,堅持要告到她無法考公務人員。(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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