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5月6日消息 臺灣勵馨基金會南區處長張乃千今天表示,未成年少女懷孕在臺灣每年約有上萬名,未成年少女若因此結婚,5至10年內是離婚高危險群,盼未成年少女懷孕要勇於向社福機構求助。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勵馨基金會召開“兩個媽媽的母親節─讓愛延續陪他(她)走下去”記者會,用未成年少女懷孕寫給孩子的信,告訴大眾她們的心情故事,盼外界別以指責態度面對未成年的小媽媽們。
18歲的小綾,3月生下孩子,小綾很想要把孩子留在身邊,但因男友入獄服刑,男方家人也無法撫養,最後很掙扎地選擇將孩子送養。
母親節前夕,小綾在信中告訴孩子“現在的媽咪無法扶養你長大,往後日子中你可以不用跟媽咪吃苦,也會過得比現在更幸福快樂,希望你將來不要責怪媽咪,請原諒媽咪所做的決定,未來不管你在多遙遠的地方,媽媽的心也會永遠跟你在一起。”
張乃千呼籲,未成年少女懷孕,一定要勇於向社福機構求助,由專業的社工師協助,視情況看要墮胎、送養小孩、還是進一步結婚,看哪個對孩子最好。將孩子交給社福機構,一切都免費,不會有複雜的金錢糾葛問題,社福機構也會完整保留孩子數據,幫送養及收養家庭上課,給孩子溫暖的家。
張乃千還說,學校一定要做好分手與交往教育;他也提醒,未成年少女懷孕時,35%找不到小爸爸,逾60%的小爸爸則是家庭環境不好,很多個案到最後都是由少女自行承擔,學校教育時也別忘了男性。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說,臺當局應建立以未成年懷孕少女為主體的思考,包括統計數據、網路建立與友善校園環境等;也應提供“青少年父母”長期性支援方案,包括就業、就學與獨立生活等。此外,盼能建立更完整的收送養服務管理機制,降低非法收送養。(台灣網 張辰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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