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臺灣高雄市一名江先生發明一個接線盒輔助固定器,立即向“經濟部標檢局”申請專利後,再委託經銷商代銷,沒想到最後控訴經銷商侵權、違反專利,官司纏訟近10年,直指承辦法官竟然在法庭上說“法院不是窮人來的地方”,江先生遂決定替自己權益捍衛到底。
據報道,江先生奔走法院長達將近10年,辛苦研發創意化為烏有,原因就出在接線盒固定器。山寨版發明版多了兩個螺絲孔,外觀造型全都一模一樣,江先生告經銷商侵權,堅持不委託律師打官司,強調自己站得住腳,最讓江先生心寒的是,承辦法官竟然在庭上對他說“法院不是窮人來的地方”。
據悉,接線盒輔助固定器,1998年獲得標準局專利許可,原本長達11年專利權,未料想在2006年遭人檢舉取消,經銷商強調絕對沒有侵權,稱江先生發明接線盒專利已經被“標準局”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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