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7月6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前陳水扁當局“財政部長”林全于2008年陳水扁案爆發期間,遭“立委”邱毅公開指稱在金改過程中,是吳淑珍支使的對象。林全提告,要求邱毅登報道歉。臺灣“高等法院”今天判林全敗訴。
據法院判決,臺特偵組于2008年12月9日以證人身份傳訊林全,要求說明陳水扁家貪污、洗錢等案。邱毅于12月8日公開在媒體指稱林全在陳水扁案的角色,猶如“南港展覽館案中的余政憲”、“龍潭購地案中的李界木”,在陳水扁金改過程中,是吳淑珍支使的對象。林全認為名譽權受損,提出民事訴訟,要求邱毅登報道歉。
法院一審時認為,邱毅對林全的評斷,屬可受公評之事,且邱毅發表言論之前曾向他人求證,認為邱毅並非以損害林全名譽為唯一目的,判林全敗訴。林全上訴後,臺灣“高等法院”將上訴駁回。(台灣網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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