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3日電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臺灣檢方特偵組去年先後查扣陳水扁家在臺存款、房產等資產,陳水扁之妻吳淑珍抗告。臺“最高法院”22日以不符程式為由,駁吳淑珍的抗告。
吳淑珍委任律師葉大慧表示,將等收到法院裁定書後,再研究後續動作。
臺灣法界人士指,由於二審的裁定已經確定,而扁家仍有約六億元新台幣的資產被特偵組查扣,情況對扁家不利;扁家目前可能的救濟管道大概只有提起非常上訴一途。
與此同時,臺“最高法院”卻也裁定特偵組查扣扁家資產是“違法的處分”。對此,特偵組主任陳宏達表示,先前特偵組所採取的作為,相信都是在審慎研究後所採取的必要措施,因此檢察官將待收到“最高法院”的裁定書之後再作因應,在此之前,特偵組暫不會改變先前的查扣處分。
據報道,特偵組去年因眼見扁家在瑞士遭凍結的資產遲遲沒匯回臺灣,擔心案件定讞後,恐面臨不易追繳犯罪所得的窘境,因此先後查扣吳淑珍價值上億元新台幣的珠寶、鑽石、有價證券、不動產及存款,共計約新台幣2.9億元。
此後,陳水扁妻兒吳淑珍、陳致中以財產被凍難以生活為由,向當時正承審扁案的臺灣高等法院聲請撤銷處分。臺高院今年1月13日裁定,特偵組應發還其中4632000元新台幣供吳淑珍作為生活費與律師費之用,但吳淑珍不服,繼續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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