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一董姓男子酒後趴在浴室門下方欲偷看小姨子洗澡,卻因不小心碰門傳出聲響、想逃又撞到物品,而被小姨子和妻子發現。董姓男子辯稱太胖、趴不下去、什麼都沒看到,檢察官認為他沒有偷拍,不起訴處分。但法界人士指出,董姓男子的行為觸犯“社維法”,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下罰款。
據報道,險遭偷窺的小姨子(26歲)出庭時,很不諒解姐夫,質問“姐夫,你實在太色了!”;她姐姐出庭時也沒給丈夫好臉色看,讓當保全員的董姓男子(34歲)頭都不敢抬。
報道說,桃園地院調查,董姓男子的小姨子2010年初到他家作客,董姓男子趁小姨子淩晨洗澡時,從浴室門下方的通風口想偷窺,但因其體重近百公斤,又喝了酒,動作遲緩,不慎碰到浴室的門發出聲響。
而當小姨子在浴室內問“是誰?”董姓男子沒回答,他急著起身逃跑卻跌倒撞到旁邊的物品,小姨子疑有竊賊,高聲尖叫,驚醒剛入睡的姐姐,衝出房門查看,發現丈夫竟跌坐在地,此時小姨子穿好衣服走出來,看到姊夫坐在浴室門口,姊妹同聲質問“怎麼回事”?董姓男子承認想偷窺洗澡,而被小姨子控告妨害秘密。但董姓男子太胖了,臉無法緊貼地面,什麼也沒看到,起身時又重心不穩滑倒。
據悉,董姓男子當庭認錯,檢察官問他有無偷拍或偷錄影,他說什麼都沒看到,怎麼可能偷拍、錄影。董姓男子的妻子和小姨子都說,當天確實沒發現相機和錄影機。檢察官認定董姓男子只是想偷窺,並未偷拍或竊錄小姨子洗澡,不構成妨害秘密罪,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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