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7月31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中市48歲張姓婦人愛子心切,不滿黃姓丈夫將患有重度器官疾病的19歲長子趕出家門,對丈夫極不諒解,憤而自今年4月起,在飯菜摻入服用過量會致癌的硝酸鈉供丈夫食用,前後達七、八十次,黃某暗中裝針孔攝影機蒐證後報警抓人,張婦坦承為幫兒子出氣毒害親夫。
自稱有憂鬱症病史的張婦表示,長子出生就患有泌尿系統畸形疾病,已摘除一顆腎臟,輸尿管也潰爛重建,按理親生父母應更疼惜他,但丈夫始終仇視兒子。兒子去年8月考上大學後將他趕出家門,她下毒的目的是給丈夫一點教訓,令人駭異的是,她說自己也吃摻毒飯菜。
舉發老婆下毒的黃某昨在警局表示,20年婚姻全毀了,這是家醜,他不願對外多做說明。
警方調查,張姓婦人20多年前在臺中空軍某部隊擔任僱員時結識擔任職業軍人的黃姓丈夫後結婚,育有2名兒子,夫妻2人目前都已退休。張婦從報章雜誌學到化工知識,涉嫌從今年4月起到化工材料行買來一罐5公斤硝酸鈉(可作為防腐劑)泡成液體後,裝進小藥水瓶,煮飯菜時滴幾滴讓丈夫食用。
張婦還得知將廢塑膠袋泡水後,釋出的“壬基酚”可刺激人體分泌雌激素,且“壬基酚”也會儲存于脂肪組織或肝臟,不易排泄,遂如法炮製,將此“廢塑膠袋水”加入飯菜供丈夫食用。
今年5月,黃某感到心悸,某天無意間聽見張婦與兒子講手機,張婦告知兒子,她在飯菜中摻入硝酸鈉,黃某即不動聲色,飯菜照吃、但減少食量,並買針孔攝影機,暗中錄下10多次張婦作菜“下毒”情形,還在廚房中找出液狀的硝酸鈉,完整蒐集證據,前天向臺中市刑警大隊報案。
警方昨前往張婦家中搜索,起出硝酸鈉等相關證物,張婦供稱前後已在飯菜中摻入七、八十次硝酸鈉。(台灣網 王賽賽)
[責任編輯:王賽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