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台灣網8月14日消息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去年底,臺灣“高等法院庭長”高明哲審理“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之子蕭賢綸肇事逃逸案時,竟在二審宣判前違反評議程式,直接拿出無罪判決,要求受命法官改判無罪。
報道稱,臺檢方偵辦該案期間,傳出蕭仰歸曾致電基隆地檢署,表明自己是臺灣“最高法院法官”,“想要關心兒子的案件偵辦進度。”臺“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是否為兒子肇事逃逸案關說(打點),昨天出現戲劇化轉折。臺灣“最高法院自律委員會”中午認定蕭仰歸沒關說,但下午臺灣“司法院”就打臺“最高法院”一巴掌,改認定蕭仰歸涉及關說,即日起停職並送臺灣“監察院”調查。
對於這樣的結果,有法官感嘆,蕭仰歸早該自請辭職了。對此,蕭仰歸昨天向友人透露,他看到臺“高院”的報告,指他找崔玲琦法官向高玉舜法官關說兒子蕭賢綸的官司,眼淚掉了下來;他說,絕對沒有跟任何人關說,事情被扭曲至此,他很難過。
蕭仰歸被指至少向四位司法官關說,包括基隆地檢署起訴檢察官、基隆地院審判長鄭景文、臺“高院審判長”高明哲與法官崔玲琦。不過,臺“司法院”綜合各項資料,只認定蕭仰歸向高明哲、崔玲琦關說。報道稱,幫蕭仰歸關說的臺“高院審判長”高明哲,及涉嫌貪瀆召妓的臺“高院”法官楊炳禎,昨天也被停職並移送監察院。
臺灣“最高法院”昨天中午召開自律委員會,請蕭仰歸到場說明。報道指出,九位委員的審判資歷都很深,包括臺灣“最高法院院長”楊仁壽、庭長董明霈、張淳淙、紀俊幹、蕭亨國、吳正一,及代理庭長花滿堂、石木欽、劉福來。
報道稱,蕭仰歸邊解釋邊拭淚,十分沮喪。蕭仰歸否認向一審審判長鄭景文關說,也否認向高明哲、高玉舜關說。他說和高明哲有多年交情,若關說而不成,會導致友情斷絕,毋須也不會向老友關說。
對於臺“高院”法官崔玲琦指稱,蕭仰歸兩度找她向高玉舜關說,蕭也否認。他說,只有一次他經過“高院”,繞到崔玲琦的辦公室,因兒子和崔玲琦都是海洋大學研究生,和崔討論兒子論文問題,順便提到兒子因車禍涉案的事。
九位自律委員採信蕭仰歸的說法,認定他沒有關說,但是他向審理兒子案件以外的法官提到兒子涉案一事,“行為不當”,請臺灣“司法院”函送臺“監察院”調查。楊仁壽還在記者會中宣示,臺“最高法院”法官應以最高標準自我要求,即使蕭沒有向承審法官關說,但向其他法官談到兒子涉案的事,也不應該。
不過,臺“最高法院”的自律結果,立即招致基層不滿,內部論壇充滿反諷留言。有人倣臺“最高法院”判決,將自律結果撤銷發回臺“最高法院”。也有人諷刺說,這就是臺“最高法院”調查事實的能力,難怪案子一再發回。
報道稱,臺灣“司法院”關注到該論壇上的留言,臺“司法院代院長”謝在全下午緊急召集廳處主管討論,最後投票決定蕭仰歸涉嫌關說,應與高明哲、楊炳禎一併停職送監院。秘書長沈守敬表示,這是綜合臺“高院”及“最高法院”提供資料判斷的結果.(台灣網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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