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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接連扣押兩艘臺灣漁船:一船繳罰金後獲釋

2016年03月11日 12:04:44  來源: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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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臺灣“中廣新聞”報道,臺灣宜蘭蘇澳籍漁船“新德益186號”、“豐榮106號”近日接連被日本以“非法越界捕魚”為由扣押。臺當局涉外部門表示,“豐榮106號”在繳交了430萬日元的罰金後,昨天已經獲釋;至於“新德益186號”,日方開出的罰金高達800萬日元,是以往罰金的兩倍,臺方還在斡旋當中。

  據報道,蘇澳籍漁船“新德益186號”及“豐榮106號”,分別在9月7日、8日被日方認定“違法”越區進入日本海域作業而遭逮捕。

  報道說,“豐榮106號”上有50歲臺籍船長林德仁及6名印度尼西亞漁工,這次被日方開罰了430萬日元、約160萬台幣,船東透過“臺北駐大阪經濟文化辦事處”與日方交涉,在辦事處暫時代墊罰款後,“豐榮106號”已經獲釋,預計3天后可返抵蘇澳。

  據悉,至於“新德益186號”,由於日方開出800萬日元的超高罰金,是以往的兩倍,臺方無法接受,臺當局“外交部”目前仍在與日方斡旋當中。

  臺當局“外交部”發言人陳銘政說,臺“外交部”于案發後第一時間即指示“駐日相關館處”,密切掌握案情並向日方交涉,洽請日方提供事證資料及加速完成司法程式,儘早釋放臺方人船,這部分臺“外交部”還在積極努力當中。

  臺當局“外交部”稱,以往臺方遭日方扣留的漁船,船上都只有船長,這次“新德益186號”的林船長及曾船東都在船上,或許是日方掌握到“新德益186號”有“非法越界捕魚”以外的事證,才會開出高額罰金。

  據悉,臺“外交部”將請日方提供完整事證,如果日方提不出其他事證,臺方將要求日方不該開如此高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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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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