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9月14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陳致中控告《壹週刊》案,13日再度開庭,法官當庭播放召妓男錄音帶,與陳致中本人聲音有落差,除語氣不同,說話腔調也與陳不同,僅有一小段飛來一句“剛才媽媽有打電話”與陳致中相似。週刊律師則說,是不是陳致中本人聲音,應該請他本人出庭比對。
陳致中昨天(13日)以要跑行程為由,委由律師羅鼎城出庭,週刊由委任律師葉銘進出庭;法官洪能超見陳致中未出庭,表示“原告應積極出庭說明,放棄權利很可惜,很多疑點需要澄清,也儘量選時間讓他出庭,不來實在可惜”。
洪能超提出上午剛收到的“人文首璽”(陳致中住地)管委會來函,指7月2日監視畫面,早已自動被覆蓋,並指當時陳致中本人並無調閱記錄,而且7月2日、3日監視器也沒有壞掉。四季汽車旅館也回函附上證明,指7月2日至3日,沒有陳致中的休旅車進出記錄。
葉銘進則表示,手機序號顯示“0958”與“0953”兩個號碼曾使用同一支手機,證明陳確實使用此手機召妓,另外也將召妓錄音帶送去鑒定,與陳致中上電視節目錄音比對,結果大致相符。
羅鼎城反駁說,根據基地臺記錄,當時2支手機號碼,在同一時間卻在不同地方發話,0958這支在中華路,0953這支在鼓山二路,明顯由兩個人在使用,手機序號當然也不同。
洪能超當庭播放疑似召妓錄音光碟,包含2月起到7月2日的20段錄音,總長約10分鐘。但召妓男聲音像召妓老手,且沒有陳本人說話慣有腔調,僅一小段“媽媽有打電話來”,與本人雷同,但該段聲音背景有明顯雜音,且感覺距離遙遠。羅鼎城說,聲音不像陳致中,根本無法完全對上。葉銘進則說,既然有爭執,就應請陳致中本人出庭比對。
洪能超裁示,法官得依職權傳訊相關證人,下次開庭希望陳致中友人林偉斌、週刊記者陳肅瑜、0953手機申請人洪雅惠及四季汽車旅館7月2日值班人員出庭,厘清相關案情。(台灣網 孫金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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